12月6日股市必读:上港集团(60001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75.57万元,占总成交额6.61%

半世迷离amp 10 2024-12-09

截至2024年12月6日收盘,上港集团(600018)报收于5.89元,上涨0.86%,换手率0.12%,成交量27.7万手,成交额1.63亿元。

当日关注点

上港集团2024-12-06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75.57万元,占总成交额6.61%;游资资金净流出2399.45万元,占总成交额14.74%;散户资金净流入1323.88万元,占总成交额8.13%。

公司公告汇总

上港集团关于参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港集团”)于 2024年 11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不超过 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摘牌方式参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或“标的公司 ”)增资项目,预计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10%。同时,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也拟参与安吉物流本次增资项目。本次交易事项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安吉物流于 2024年 9月 27日至 11月 26日在联交所进行了增资项目正式挂牌,征集不超过 2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合计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经国资评估备案的单位评估值与新增注册资本之乘积且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7.5亿元。

公司在安吉物流增资项目公开挂牌期间向联交所提交了意向投资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 5,000万元。该项目公告期满后,共征集到上港集团及中远海控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递交保证金,经安吉物流确认,上港集团与中远海控成功摘牌本次安吉物流增资项目,成为该项目的最终投资人。

2024年 12月 6日,上港集团与中远海控、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安吉物流签署了《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及《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方同意以标的公司基准日为 2023年 12月 31日经上汽集团备案的由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出具的《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人民币80亿元作为本次增资的依据。投资方根据本次增资在联交所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本次增资价格,合计投入人民币20亿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上港集团投入人民币 10亿元认购标的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 7,50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25亿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中远海控投入人民币 10亿元认购标的公司人民币 7,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 7,50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25亿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交割日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75,000万元,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 | ---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800 | 78.40 || 2 |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200 | 1.60 || 3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500 | 10.00 || 4 |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500 | 10.00 || 合计 | - | 75,000 | 100.00 |

《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在投资方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期间,上汽集团应保持其作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变。投资方自本次增资交割日起六十个月内(“锁定期”),不得向任何主体转让、出售、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标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标的公司届时股东转让股份的,应与其他各方友好协商,且转让方如为国有企业的,其在转让程序上应遵循国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其中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原股东有权合计提名六名董事候选人,两名投资人各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剩余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标的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标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原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经董事会决议后进行聘任或者解聘。标的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总经理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标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方将有权(但无义务)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按持有标的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比例优先认购将由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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